来源:中公会计 2017-11-06 11:14:01
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以后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更需要的是专业能力。怎么提升专业能力呢?
会计证取消,做假账的会计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而现行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现行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这也就是说,陪伴了会计人二十几年的从业资格证彻底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从1990年颁布的第一部《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到2017年新的会计法颁布会计行业的准则是越来越规范,也说明了国家对会计行业的重视。会计证取消意味着会计行业改革已经开始。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十九大答记者问中回答说,截止当前,累计有2487万余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约625万人通过考试取得了相应资格,其中初级约443万人,中级约169万人,高级约13万人。(以上信息来自财政部)
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之后,初级会计就变成了会计行业的入门证书。目前2018年初级会计报名正在进行中,预估计报考人数将会超过400万。
大量的基础会计人员的涌入,会计行业的竞争压力进一步扩大。一场会计行业的洗牌在所难免。国际四大事务所也都已经研发了会计智能机器人,许多低级会计岗位将会被机器人所取代。
会计行业基层人员过剩,高级人才输出不够的问题日益明显。从业资格证取消也是过滤掉那部分拥有从业证却没有会计能力的人。
会计证取消,最严继续教育新规将全面实行!
1.今后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新规: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2.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制,从24分上升到90学分
新规:第十六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3.会计证取消后,以后继续教育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新规新增内容: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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