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市财政局 2017-03-22 17:30:14
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及申报材料领取日期为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请各位参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室领取。领取申报材料时请认真核对卷内证件及材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领取后,应立即交给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入档保管。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评定表及申报材料的通知
沈阳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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