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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期注册会计师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06-15 16:01:41

鞍山、营口、辽阳、丹东、本溪地区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会定于7月4—7日在沈阳举办第四期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三去一降一补”与企业重组的培训,使注册会计师能系统的了解、掌握相关政策的新变化,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培训内容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有关政策解读,《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解读,企业重组审计实务与案例分析,企业破产审计实务,资本运作和并购重组中的税务问题,企业破产清算审计。

三、培训师资

财政部、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专家。

四、培训对象

鞍山、营口、辽阳、丹东、本溪地区注册会计师(要求每所安排二分之一注册会计师和股东参加)。

五、培训学时

培训班为32学时(每天8学时)

六、要求和费用

1、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2、每人每天食宿费230元,

七、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7月4—7日;

报到时间:7月4日上午9:00——11:30;

培训地点:金剑大厦(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8号,乘车路线:沈阳站、沈阳北站乘611、328路公交车长客总站下车对过即是);宾馆联系电话(024)86686666。

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周建明、联系电话:(024)23496700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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