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06-09 18:45:02
各位考生:
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专业阶段及综合阶段)已经开始办理,现将合格证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合格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业阶段合格人员申领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全科合格人员申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阶段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合格证时间:2017年1月6日—2月28日,本人凭身份证到省注协领取合格证;非本人领取。须由经办人携带考生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省注协领取。(非本人不予领取)
领取合格证地点: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西宁市黄河路30号青海省财政厅六楼605室),联系电话:0971—6121166;0971-6133965
三、身份信息在考试阶段发生变化的考生办理合格证程序
专业阶段合格考生姓名或身份证件前后年度发生变更的,应提供户口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和身份连续的相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及申领材料直接到省注协办理。
四、入会程序
领取全科合格证后,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办理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也可申请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一)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需提交材料:
1.《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申请表》;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3.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6.最高学历证明文件(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
(二)申请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需提交资料:
1.《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2.《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5.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有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或退休、内退等证明原件;
7.会计师事务所为申请人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
8.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同时,注册申请人应登录会计行业管理网,提交个人网上注册申请http://www.acc.gov.cn/portal/page/index/index.html
以上资料均提交一份,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的考生可将资料准备完整后在领取合格证现场进行非执业会员申请表、登记表的填写。
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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