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6-09 12:58:35
2017年5月23-25日,中注协2017年第一期远程培训班在重庆主会场举办,主题为“新审计准则专题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中注协和事务所相关专家授课,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87个分会场,约8000余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
2016年12月,财政部印发《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中国注册会计师新审计报告准则,为确保新审计报告系列准则的顺利实施,2017年4月,中注协发布《新审计报告准则全国培训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安排,举办了本期培训班,课程共6讲,具体包括:
第一讲是“审计报告改革总体情况介绍和审计准则第1521号(其他信息)”,由中注协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主任唐建华授课。“审计报告改革总体情况介绍”从现行审计报告的要素、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和审计意见等方面入手,指出现行审计报告在信息量、持续经营、独立性等方面存在不足,重点介绍了审计报告的改革内容,以及各主要国家审计报告改革情况。“审计准则第1521号(其他信息)”从制定背景、总则、定义、目标、要求等方面重点介绍了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其他信息实施的程序以及在审计报告中如何报告。
第二讲是“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由中注协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副主任赵际喆授课。课程包含3个新准则内容介绍,其中“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就作用、概念、适用范围、思路、要求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重点介绍了非无保留意见类型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介绍了关键审计事项与强调事项的区别与联系,并以某海运集装箱集团公司和某商业银行为例重点介绍了关键审计事项。
第三讲包含1501号、1151号和1324号审计准则,由中注协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副主任张革授课。“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对背景信息、主要改进、趋同前提下的改造等方面进行了讲解。“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对修订背景、准则结构、修订涉及的主要条文、监管机构反映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讲解。“1324号:持续经营”对背景情况、准则结构、主要改进和后续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第四讲是“1324、1521号准则的实务案例讲解”,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总监毛伟授课。课程分别从上市公司、新三板、行业等不同角度介绍了近几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情况,同时以南华生物、安泰集团、深中华、天目药业、*ST吉恩等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为例,介绍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情形,以万科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例,介绍了其他信息在审计报告中的应用。
第五讲是“1504、1151号准则的实务案例讲解”,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孙瑞授课。课程以A+H股上市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中远海能、中集集团、大连港、晨鸣纸业、紫金矿业、中远海控等审计报告为例,详细说明了什么是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关系、如何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第六讲是“1501、1502、1503号准则的实务案例讲解”,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部技术总监、审计组负责人刘丰收授课。课程分别对3个准则的修订背景、变化及影响和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并通过大量实务案例,详细介绍了相关内容如何在新审计报告中应用。
除新修订的审计报告系列准则解读外,培训班的相关实务案例课程,将理论和实务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对于实现新审计报告准则培训全覆盖、提升新准则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培训班受到全国各地注册会计师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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