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市财政局 2017-02-14 15:22:55
沈阳考区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已印制完毕,将予以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领取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发放时间:2017年2月7日至3月1日(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沈阳市公安医院对面)
咨询电话:22704418
另, 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也印制完毕,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领取。详见《关于领取2016年注会考试合格证的通知》。(http://www.lncpa.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85&id=5044)
原标题:关于领取沈阳考区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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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领取沈阳考区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考生名单.docx
沈阳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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