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24 16:09:05
财政部8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启动《会计法》修订工作的相关内容,意味着会计人员期待许久的《会计法》不久就会与大家见面了。还有很多人比较关心的会计从业是否取消问题也会在新版《会计法》中找到答案。
一、虽然《会计法》新版还没有修订完成,但各地市的财政局和财政厅也对会计从业取消抱着肯定的态度,以下是安徽财政厅在回答网友问题时的内容。
二、根据拟修订《会计法》草案的内容,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后,强调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修订前: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修订后:第四十六条谈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开展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三、若会计从业在新版《会计法》公布后正式取消,相应的也会对于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要求提高。
修订前: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们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其中第四点谈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
修订后:第三十八条第五点谈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是否遵守职业道德”。
新版《会计法》修订完成并公布后,就像大家预测那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可能会成为会计准入门槛,想要进入财会行业的可以积极备考初级考试或者注册会计师考试啦。等待新《会计法》的过程,大家可以回顾一下如今的《会计法》,里面的一些法则应该还会保留。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
中公会计全新推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面向全国开课,课程包括全程精讲班、全程精讲强化班、全程精讲协议班、题海班、冲刺串讲班等多种辅导班次,为学员扫除学习障碍,顺利取得初级职称证书。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可点击加入>>> 2018初级会计交流⑤群 561214211 ,群内会发布考试相关资讯,同时还会免费提供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会计 |
---|---|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咨询热线(09:00-21:00)
400-605-3513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中公会计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可与小编在线互动, 更有备考干货等你来拿!
中公会计微博
扫描二维码,考试资讯实时推送,更多备考福利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