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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武汉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财政局 2014-02-17 16: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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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的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财办会[2014]16号)的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参加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能报考。

二、组织形式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无纸化考试。我局具体负责我市的考务工作。

三、报名时间

2014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

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5日—24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5日—19日。上述时段内每天8:00-22:00接受报名,双休日照常进行。

上、下半年网上交费的截止时间分别为该报名时段后一天的20:00。

四、报名方式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式为: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http://www.ecz.gov.cn)后,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考试公告,了解报名须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允许跨省、市(州)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应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正确上传电子相片。

(五)网上缴费。所有考生直接网络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六)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结束1个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属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七)错误信息更正。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者,可在考试开始10日前(即:上半年考试信息修改时间为5月7日-5月16日,下半年考试信息修改时间为11月5日-11月14日),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武汉市会计考办(汉口西马路,解放大道1503号,武汉市财政局大楼左侧)申请更正。考试采用二代身份证激活考试系统,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者,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八)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日(即:上半年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7日-5月16日,下半年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5日-11月14日),考生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系统验证码进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均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分别计时,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上一科目考试完毕,交卷后进入下一科目考试。

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17日至5月25日;

下半年考试时间:11月15日至11月23日。

具体考试时间、场次将根据我市每次考试的报考人数及考点计算机数量等情况在上述时间段内安排。

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调换。

(三)考试成绩公布及发证

1.省财政厅于全省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查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题库和标准答案,全省统一判分,实行无纸化考试后,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2.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起10个工作日后、6个月内,可凭身份证、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参考书目

考试参考书目:湖北省会计学会按财政部2009年10月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全套四册,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2010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为方便考生,上述参考书目本着自愿的原则实行网上订购,随书附送《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答题操作指南》及《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部分练习软件。请有意订购参考书目的考生在网上订购时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并留下有效联系电话。考生网上订购成功后将尽快送达。省会计学会联系电话:027-87891576。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60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财政局要对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高度重视,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本地考试报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县(市、区)暂不设考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属地考生考试合格后的发证工作。报名、考试期间,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市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5746965。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集中到市、州考点考试的办法,制证、领证仍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各地要加强宣传,方便考生报考和领证。要坚决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购买辅导用书以及违反政策搭车收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

 

附件:市、区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014年2月10日

 

附件

市、区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武汉市会计考办

85746965

解放大道1503号(西马路)武汉市财政局大楼左侧30米

江岸区财政局会计科

82800075

南京路73号

江汉区财政局会计科

85792353

新华路261号

硚口区财政局会计科

83787109

中山大道51号

汉阳区财政局会计科

84468910

芳草路特1号汉阳区财政局101室(区政府大院内)

武昌区财政局会计科

88936968

胭脂路荆南街14号

青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68865233

友谊大道青翠苑2号青山区财政局601室

洪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87406820

珞瑜路509号洪山区财政局二楼

东西湖区财政局会计科

83898406

东西湖区二雅路399号6楼

江夏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

87952270

江夏区纸坊沙羡街36号

蔡甸区财政局会计科

69845647

蔡甸大道232号

汉南区财政局会计科

84852246

汉南区纱帽正街240号

黄陂区财政局会计科

61001380

黄陂大道380号(政府大院财政局三楼313室)

新洲区财政局会计科

86925826

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81号

东湖开发区财政局企业科

67880163

珞瑜路546号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楼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

84899537

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东风大道88号,经开万达318国道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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