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研究院 2013-07-31 10:38:03
各考生: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过渡政策,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允许其在原考试地区有1次机会只报考未考试科目,如未科目为会计技能考试科目,仅允许在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等级考试中任选一科,不得重复报考,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基础》合格证、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或珠算五级)及相关的办证资料到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另外,报三科联考的考生可以同时报名。开始报名时间:2013年8月1号。
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1、 填写报名表格。
2、 提供已合格科目证书原件(下半年过渡政策考生)
3、 身份证复印件。
4、 近期一寸彩照三张。
5、 每科报名费用65元。
6、 报名地点:赤坎区康顺路48号湛江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8号华侨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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