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页 > 资讯 > 会计从业 > 证书办理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业务办理须知

来源:辽宁中公教育 2012-09-11 14:59:00

(2012年9月17日起执行)

一、注册登记条件

(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从事会计工作

二、须提供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一)经本人签字并在“单位审核意见”位置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ysczj.gov.cn-财会之窗-网上服务-下载中心[点击链接]

(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四)以前年度应完成的继续教育培训条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应于取得证书的次年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五)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代办人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未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者在校学生(含大学实习生)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对无法确定是否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进一步核实,再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即提供本人与所在单位签定的,并经人社局认可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办理地点: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楼财政窗口(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地王国际花园东门,青年公园南)

咨询电话:22704418、22703418

热门标签: 辽宁 沈阳 会计从业资格证 上岗证 中公会计官方微信:zg1686836365

责任编辑:offcn

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