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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财政局关于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12-06-01 10:52:51

区财政局关于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2〕15号)精神,我区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和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6月1日—7月11日登录宿迁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sqcz.gov.cn/),点击移动图标“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页面,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表,选择报名审核点,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以便到报名确认点办理审核确认。

(二)现场审核确认

1、我区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7月12日—7月20日(双休日正常办理)。

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采集照片、缴纳考试费用,逾期失效。报考人员因输入信息发生错误及确认手续不全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1)考生本人签字的考试报名信息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非本豁区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和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携带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均为50元/门(苏价费函[2011]47号)。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8月10日起登录宿迁市财政局网站,自行打印《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准考证,9月10日起打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宿城区财政局会计信息科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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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of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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