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财政局 2016-11-11 10:41:19
相关链接:上海市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1.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报名网站为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18日24:00,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0:00至11月30日24:00;
网上报名流程及操作方法等,请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注册后,请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信息和打印准考证。
2.问:报考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关系尚未调转至上海,能否在上海报考?
答:根据财政部及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关系在2016年11月1日零时前未调转至上海的人员,本市报名系统不接受报考。
3.问:什么是无纸化考试?
答:2017年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方式进行。所谓“无纸化考试”,是指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屏幕上显示,报考人员只能使用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答题的考试形式。
4.问:对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所持有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5.问: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
6.问:如果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7.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缴费确认后,无法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5)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按时支付费用的,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成功付费视为放弃报名。
(6)报名成功后,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
(7)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8)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自行修改。但缴费一旦确认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改动。
8.网上支付如何操作?是否必须使用报考人员本人的银行卡?
答:报考人员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按照网上付费演示,进入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平台,均可办理网上支付。网上缴费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客服专线95534-6。
9.问:如何理解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
答:报名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是指报考人员选择的考场所在区。报考人员可选择最方便的地方参加考试,不受会计人员管理关系所在地影响。具体考试日期、场次、考点和考场,均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10.问: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违反承诺的报考人员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报名承诺制。报考人员应通过网上报名流程,签署承诺书,承诺自己完全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报考人员,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当年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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