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财政局 2014-12-29 11:42:02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会评〔2014〕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至20日。
(二)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 5日至1月 29日。根据国家要求,今年只进行一次报名,不再进行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二)报名方式: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三、报名确认时间及方式
(一)确认时间: 2015年1月19日至1月 30日。
(二)确认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在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确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89号,电话:0451-82318257。
(三)确认时需携带的材料: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初级会计资格应为D级以上)原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5.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进行确认。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五、其他
(一)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新修订的考试大纲。考生在报名时可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考试大纲、正版考试用书和辅导资料。
(二)有关会计考试信息我们将在在龙江会计网上发布(http://www.ljkjw.gov.cn/),请广大考生注意浏览。
特此公告,请广大考生相互告知。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公会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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