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2-11-14 10:57:40
会计初级考试交流群263318022
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接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市职改办字[2011]50号)要求,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凡在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西安市会计学会)报考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仍未提交办证资料的合格人员,可于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4日之间前来提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料
(一)初级
①学历证、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②准考证原件;
③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与准考证一致);
④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二)中级
①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相关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a、取得大专学历,毕业满5年
b、取得本科学历,毕业满4年
③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④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与准考证一致);
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二、办理时间
2012年10月29日— 2012年11月24日
工作日受理: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 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三、联系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华弘大厦一楼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咨询热线(09:00-21:00)
400-605-3513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中公会计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可与小编在线互动, 更有备考干货等你来拿!
中公会计微博
扫描二维码,考试资讯实时推送,更多备考福利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