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10-25 09:07:53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距2018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仅有几个月时间,面对会计行业不断的政策改革,大家还需提前准备,只有学精知识才能成功应对考试。下面中公会计网小编整理了2018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题型,供大家提前参考预习。
单选题
1.5月1日,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用于建造职工宿舍,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乙公司向A银行保证监督甲公司专款专用,后因乙公司未尽到监督义务导致该资金流失50万元。则乙公司对该50万元承担( )责任。
A.连带赔偿
B.按份赔偿
C.补充赔偿
D.不承担
2.2008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1000万元最高额抵押合同,甲公司以自己的办公楼作抵押。2008年2月1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债权确定期间。2009年5月1日,乙银行将对甲公司的部分债权转让给C银行(无其他约定)。截止到2010年2月1日,甲公司累计向乙银行借款1300万元,2010年3月1日乙银行要求甲公司还款,甲公司依法将办公楼拍卖,价款为120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抵押权设立的时间为2008年2月1日
B.2010年2月2日之后,乙银行可以请求确定债权额
C.乙银行只对办公楼拍卖所得的1000万元有优先受偿权
D.乙银行对甲公司的最高额抵押权也一并转让给C银行
答案及解析
1. 【答案】 C
【解析】 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知识点】 保证
2.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最高额抵押只需登记即可设立;(2)选项B: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即请求确定债权的时间为2010年2月2日之后;(3)选项C: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4)选项D: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知识点】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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