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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考试经济法易错题回顾考前冲刺(10天)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29 1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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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题

【例题1·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C。解析:(1)选项AB: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非代位权);(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选项D: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例题2·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D.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答案】BD。解析:(1)选项A: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而非撤销权);(2)选项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不论第三人善意、恶意均可撤销;(3)选项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不能撤销;(4)选项D: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法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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