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07 17: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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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1.短期薪酬
(1)一般短期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①企业发生的职工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短期薪酬,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情况和工资标准等计算应计入职工薪酬的工资总额,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关负债,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③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的,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
【例·计算分析题】甲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共有职工560名,其中50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6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1)2017年2月6日,甲公司决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每台产品的售价为1万元、成本为0.8万元,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于当日将产品发放给各职工。
应当计入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500×1×1.17=585(万元)
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60×1×1.17=70.2(万元)
借:生产成本 585
管理费用 70.2
贷:应付职工薪酬 655.2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655.2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0×1)5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5.2
借:主营业务成本 (560×0.8)448
贷:库存商品 448
【例·单选题】(2015年考题)企业对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进行计量时,应选择的计量属性是( )。
A.现值 B.历史成本
C.重置成本 D.公允价值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付职工薪酬以公允价值计量。
(2)短期带薪缺勤
带薪缺勤应当根据其性质及其职工享有的权利,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如果带薪缺勤属于长期带薪缺勤的,企业应当作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处理。
①累积带薪缺勤及其会计处理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例·计算分析题】甲公司共有1 000名职工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年休假。该制度规定,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职工休年休假时,首先使用当年可享受的权利,不足部分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职工离开公司时,对未使用的累积带薪年休假无权获得现金支付。2017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年休假为2天。甲公司预计2018年有95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5天的带薪年休假,剩余5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6天半年休假,假定这50名职工全部为总部管理人员,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500元。
分析:甲公司职工2017年已休带薪年休假的,由于在休假期间照发工资,因此相应的薪酬已经计入公司每月确认的薪酬金额中。与此同时,公司还需要预计职工2017年享有但尚未使用的、预期将在下一年度使用的累积带薪缺勤,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在本例中,甲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权利而导致预期将支付的工资负债即为75天(50×1.5天)的年休假工资金额3.75万元(75×0.05),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3.75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3.75
有些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离开企业时,对于未行使的权利,职工有权获得现金支付。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的,企业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因累积未使用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作为累积带薪缺勤费用进行预计。
【例·计算分析题】乙公司共有1 000名职工从2017年1月1日起,该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2017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年休假为2天。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500元。该公司的带薪缺勤制度规定,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无限期结转,且可以于职工离开企业时以现金支付。乙公司1 000名职工中,50名为总部各部门经理,100名为总部各部门职员,800名为直接生产工人,50名工人正在建造一幢自用办公楼。
分析:乙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权利而导致的全部金额,即相当于2 000天(1 000×2天)的带薪年休假工资100(2 000×0.05)万元,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150×2天×0.05)15
生产成本 (800×2天×0.05)80
在建工程 (50×2天×0.05)5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100
②非累积带薪缺勤及其会计处理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在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费用和负债。为此,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企业确认职工享有的与非累积带薪缺勤权利相关的薪酬,视同职工出勤确认的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3)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企业制订有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如当职工完成规定业绩指标,或者在企业工作了特定期限后,能够享有按照企业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的薪酬,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有关会计处理。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①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②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能够可靠估计。
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该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企业在计量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反映职工因离职而没有得到利润分享计划支付的可能性。
如果企业预期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应当适用准则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企业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应当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例·计算分析题】丙公司于2017年初制订和实施了一项短期利润分享计划,以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激励。该计划规定,公司全年的净利润指标为1 000万元,如果在公司管理层的努力下完成的净利润超过1 000万元,公司管理层将可以分享超过1 000万元净利润部分的10%作为额外报酬。假定至2017年12月31日,丙公司全年实际完成净利润1 300万元。假定不考虑离职等其他因素,则丙公司管理层按照利润分享计划可以分享利润30万元[(1 300-1 000)×10%]作为其额外的薪酬。丙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3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1)设定提存计划的确认和计量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向单独主体(如基金等)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
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因为企业在每一期间的义务取决于该期间将要提存的金额。因此,在计量义务或费用时不需要精算假设,通常也不存在精算利得或损失。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例·计算分析题】甲公司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2%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缴存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7年7月,甲公司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为120万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24万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43.2万元。
借:生成成本 120
制造费用 24
管理费用 43.2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 187.2
(2)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和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负有法定义务时,该计划就是一项设定受益计划:
①计划福利公式不仅仅与提存金金额相关,且要求企业在资产不足以满足该公式的福利时提供进一步的提存金;
②通过计划间接地或直接地对提存金的特定回报作出担保。
设定受益计划核算涉及四个步骤:
第一步骤: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企业应当通过下列两步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1)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国际会计准则表述也称之为按服务比例的应计福利费;福利/服务年数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如职工离职率和死亡率)和财务变量(如未来薪金和医疗费用的增加)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2)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提示】一般说来,中国国债收益率确定折现率;根据中国法定退休年龄确定正常退休年龄,并采用中国寿险业年金生命表确定死亡率数据。
①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是指企业在不扣除任何计划资产的情况下,为履行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产生的最终义务,所需支付的预期未来金额的现值。
②企业应当通过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其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当期服务成本和过去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职工每提供一个期间的服务,就会增加一个单位的福利权利,企业应当对每一单位的福利权利进行单独计量,并将所有的单位福利权利累计形成最终义务。企业应当将福利归属于提供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发生的期间。
③企业在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当期服务成本以及过去服务成本时,应当根据计划的福利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企业应当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⑤精算假设,是指企业对确定离职后福利最终义务的各种变量的最佳估计。精算假设应当是客观公正和相互可比的,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包括人口统计假设和财务假设。人口统计假设包括死亡率、职工的离职率、伤残率、提前退休率等。财务假设包括折现率、福利水平和未来薪酬等。
【思考题】甲公司在2015年1月1日设立了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并于当日开始实施。该设定受益计划规定:
(1)甲公司向所有在职员工提供统筹外补充退休金,这些职工在退休后每年可以额外获得12万元退休金,直至去世。
(2)职工获得该额外退休金基于自该计划开始日起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而且应当自该设定受益计划开始日起一直为公司服务至退休。
为简化起见,假定符合计划的职工为100人,当前平均年龄为40岁,退休年龄为60岁,还可以为公司服务20年。假定在退休前无人离职,退休后平均剩余寿命为15年。假定适用的折现率为10%。并且假定不考虑未来通货膨胀影响等其他因素。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及其现值【注:(P/A ,10%,15)=7.606】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100×12×7.606=9 127(万元);
(2)计算职工服务期间每期服务成本、利息费用
①2015年【注:(P/F ,10%,19)=0.1635】
当期服务成本=(9 127/20)/[(1+10%)19]= 74.62(万元)
或=(9 127/20)×0.1635≈74.62(万元)
借:管理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74.62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74.62
②2016年【注:(P/F ,10%,18)=0.1799】
当期利息费用=74.62×10%=7.46(万元)
当期服务成本=(9 127/20)/[(1+10%)18]= 82.08 (万元)
或=(9 127/20)×0.1799≈82.08(万元)
2016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合计=74.62+7.46+82.08=164.16 (万元)
借: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7.46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7.46
借:管理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82.08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82.08
③2017年【注:(P/F ,10%,17)=0.1978】
当期利息费用=164.16×10%=16.42(万元)
当期服务成本=(9 127/20)/[(1+10%)17]= 90.29(万元)
或=(9 127/20)×0.1978≈90.29 (万元)
2017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合计=164.16+16.42+90.29=270.87(万元)
借: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16.42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16.42
借:管理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90.29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90.29
(3)如果企业根据每期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提存资金,成立基金,并进行投资。则第1年末的基金金额为74.62万元,假定在第2年的利息收益为7.46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7.46
贷:财务费用 7.46
注: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提存资金,成立基金,并进行投资,可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科目。
第二步骤: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1)假设这笔国债2015年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则: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设定受益计划的总负债为300-国债2015年的公允价值为100=200(万元)
(2)假设该笔国债2016年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则:
该项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国债2016年的公允价值为400-设定受益计划的总负债为300=100(万元)
假设已知该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该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即资产上限)为150万元,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100万元和资产上限150万元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则该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为100万元。
第三步骤: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在损益中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服务成本、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①当期服务成本,是指因职工当期服务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
②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当企业引入或取消一项设定受益计划或是改变现有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应付福利时,就发生了计划修改。当企业显著减少计划涵盖的职工数量时,就发生了计划缩减。缩减可能源于某单一事件,比如关闭某个厂房、终止一项经营、暂停或终止一项计划。
过去服务成本是指由于计划修改或缩减所导致职工前期服务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变化,所有过去服务成本均在其发生的当期计入损益。
在修改或缩减与重组费用或者辞退福利无关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修改或缩减发生时确认相关的过去服务成本。
③结算利得和损失。
企业应当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是指企业为了消除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部分或所有未来义务进行的交易,而不是根据计划条款和所包含的精算假设向职工支付福利。设定受益计划结算利得或损失是下列两项的差额:
A.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B.结算价格,包括转移的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企业直接发生的与结算相关的支付。
结算是未在计划条款中规定的福利的支付,未纳入精算假设中,因此结算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在计划条款中规定的福利的支付(包括可选择福利支付性质的情况)不属于结算,已纳入精算假设中,在支付此类福利时产生利得或损失,则属于精算利得或损失,应作为重新计量的一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④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是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所处期间由于时间流逝产生的变动。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通过将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乘以确定的折现率来确定。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的计算应考虑资产上限的影响。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是计划资产回报的组成部分之一, 通过将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乘以折现率来确定。
第四步骤: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企业应当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企业未能预计的过高或过低的职工离职率、提前退休率、死亡率、过高或过低的薪酬、福利的增长以及折现率变化等因素,将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精算利得和损失。精算利得或损失不包括因设立、修改或结算设定受益计划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变动,或者设定受益计划下应付福利的变动。这些变动产生了过去服务成本或结算利得或损失。
(2)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划资产的回报,指计划资产产生的利息、股利和其他收入,以及计划资产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 即:
计划资产回报=(期末计划资产-期初计划资产)-(本期缴存额-本期支付额)
通俗说,计划资产回报越高,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就越高,需要缴存的款项就越少,积累的应付职工薪酬就越少,因此,计划资产回报是权益的一项收益,但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不计入当期损益,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计划资产回报中利息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例·多选题】(2015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设定受益计划中计划资产回报的有( )。
A.计划资产产生的股利
B.计划资产产生的利息
C.计划资产已实现的利得
D.计划资产未实现的损失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计划资产回报,指计划资产产生的利息、股利和其他收入,以及计划资产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
(3)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与计划资产回报类似,运用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也区分两部分,计划净资产或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计入损益;其他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时,表明已经承担了重组义务。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企业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具体考虑下列情况。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确认职工薪酬负债。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辞退计划,由于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确认职工薪酬负债。
(3)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
(4)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适用准则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相关规定,即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辞退福利金额。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
借:管理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企业在确定提供的经济补偿是否为辞退福利时,应当区分辞退福利和正常退休养老金。辞退福利是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到期前,企业根据法律与职工本人或职工代表(如工会)签订的协议,或者基于商业惯例,承诺当其提前终止对职工的雇佣关系时支付的补偿,引发补偿的事项是辞退。
实施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企业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在内退计划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的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按照内退计划规定,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企业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能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产生的义务。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了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企业应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计量时应当考虑长期残疾福利支付的可能性和预期支付的期限;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企业应当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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