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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法《其他主体法律制度》考点分值及例题解析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7-26 16:37:39

距离中级会计考试还有44天,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面对厚厚的书考生们简直是一脸茫然,不过不用担心中公会计小编帮你汇总了知识点帮助你快速理清中级经济法。

考点:退伙

【考频】适中

【难度】适中

【解释】退伙包括自愿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和法定退伙(当然退伙、除名)。

1.协议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普通合伙人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释1】(1)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当然退伙;(2)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不退伙。

【解释2】(1)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解释3】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考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考频】高频考点

【难度】适中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适用普通合伙企业的一般规定,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债务责任的承担”上。

1.普通债务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定债务

(1)对外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对内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例题1·判断题】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全体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12年)

【答案】×。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

【例题2·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1年)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BD

【例题3·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某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5年)

A.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B.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D.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AD

表3-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区别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死亡
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丧失偿债能力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否则退伙 ×

4.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解释】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2009年)

A.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B。解析:选项C: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当然退伙;但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谈不上当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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