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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考点分值及例题解析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7-26 16:28:14

距离中级会计考试还有44天,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面对厚厚的书考生们简直是一脸茫然,不过不用担心中公会计小编帮你汇总了知识点帮助你快速理清中级经济法。

 

考点:股东的出资形式(2008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5年单选题)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例题1·单选题】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8年)

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

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3年)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答案】C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考频】一般

【难度】一般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对外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释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先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解释2】股权转让中的股东会:(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股东会作出决议;(2)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无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股权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相关链接】股东自行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例题1·判断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012年)

【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

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考频】高频

【难度】适中

1.设立原则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公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3.组织机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4.财务监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1·判断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陈某拟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公司章程拟定的下列内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3年)

A.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B.陈某以货币和机器设备出资

C.该公司不设股东会,由陈某行使股东会职权

D.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陈某及其妻子2人

【答案】D。解析:(1)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选项D:该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成员为3~13人),也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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