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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审计》高频考点:经济利益

来源:中公会计 2017-10-11 17: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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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经济利益

【考频分析】

考试频率:★★★★★

常考题型:简答题、综合题

学习要求:理解并记忆

一、经济利益的种类

经济利益,是指因持有某一实体的股权、债券和其他证券以及其他债务性的工具而拥有的利益。

1.直接经济利益,是指下列经济利益:

(1)直接拥有并控制的经济利益(包括授权他人管理的经济利益);

(2)通过投资工具拥有的经济利益,并且有能力控制这些投资工具,或影响其投资决策。

2.间接经济利益,是指通过投资工具拥有的经济利益,但没有能力控制这些投资工具,或影响其投资决策。

二、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和防范措施

(一)在审计客户中不被允许拥有的经济利益

下列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

1.[所员主]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审计项目组成员包括事务所及网络事务所中能够直接影响审计业务结果的其他成员,例如,能对审计项目合伙人提出薪酬建议、以及进行直接指导、管理或监督的人员、为执行审计业务提供技术或行业具体问题、交易或事项的咨询的人员(如针对与审计相关的准备计提或价值评估工作进行复核的财务交易咨询部的专业人员),或对审计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等。

2.[所员主]在[父母实体]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3.[所员主]在[孙子实体]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4.[签约所其他合伙人]及其主要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5.[管主]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6.[所员主]通过继承、馈赠或因合并而获得经济利益,应当立即处置,使剩余经济利益不再重大。

(二)属因受雇于审计客户而产生的经济利益

签约分部的其他合伙人、非审计服务合伙人或管理人员[约非管]的主要近亲属作为审计客户的员工取得经济利益,并且在必要时能够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则不被视为损害独立性。但是,如果其主要近亲属拥有或取得处置该经济利益的权利,则应当尽快处置或放弃该经济利益。

(三)受托管理人

[所员主]或[约非管之主]作为受托管理人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可能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需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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