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页 > 资料 >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章节重难点 >

2017年注会考试经济法第十章高频考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9-28 15:46:46

为帮助考生更好掌握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今天中公会计网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经济法第十章高频考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希望对考生学好注会有助益。同时,也欢迎考生点击加入>>>【2017注会备考⑥群】:254588397,群里会每天更新考试资讯及资料,供考生学习使用。

【高频考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

【考频】★★★

1.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但凡非现金交易)

(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4)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5)产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

(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9)资产涉讼;

(10)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2.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1)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2)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2017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7年注会1元考试报 

2018年注会全国开课啦!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热门标签: 注会考试 经济法考点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 中公会计官方微信:zg1686836365

责任编辑:liangjin

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