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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经济法第八章高频考点: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与表决权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9-25 16: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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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与表决权

1.组成:全体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2.表决权★★★

参会与表决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所有申报的债权人参加,有权参加债权核查、确认、提出异议;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只有经确认的债权人才有表决权。
限制表决权(担保物权) 经确认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包括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但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两类事项无表决权:
①通过和解协议;
②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无表决权 职工劳动债权一般不享有表决权,但在重整程序中职工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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