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9-19 14:03:41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仅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中公会计网为帮助备考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备考,特整理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解析,今天中公会计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税法高频考点:税率的运用,助力考生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同时,也欢迎考生点击加入>>>【2017注会备考⑥群】:254588397,群里会每天更新考试资讯及资料,供考生学习使用。
【高频考点】税率的运用
【考情分析】
考试频率:★★★
常考题型:单选题
学习要求:掌握关税税率的运用。
【主要内容】
1.进出口货物 | 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 | ||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 | 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 | ||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批准先行申报的→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 |
|||
4.出口转关运输货物 | 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出口之日 | ||
5.经海关批准,实现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 | 每次货物进出口是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 | ||
6.因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而由海关依法变卖的进口货物 | 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 | ||
7.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 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 |
|||
8.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报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放行的暂定进出境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 (1)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2)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3)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4)可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或者进境的 (5)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
|||
9.补征和退还进出口货物关税 | 按前述规定确定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
---|---|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咨询热线(09:00-21:00)
400-605-3513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中公会计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可与小编在线互动, 更有备考干货等你来拿!
中公会计微博
扫描二维码,考试资讯实时推送,更多备考福利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