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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9-19)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9-19 10: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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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1、2014年3月,甲企业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企业订购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企业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企业应于2014年4月1日之前交付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格后在4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签字盖章。乙公司依约向甲企业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

甲企业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14年3月31日通知乙公司提货。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4月12日通知甲企业: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该设备,特提出解约买卖合同。甲企业与乙公司协商未果后,准备将该设备提存,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企业是否可以将买卖合同约定交付的设备提存?并说明理由。

<2> 、甲企业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3> 、如果甲企业同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约定的设备?是否可以不向乙公司返还100万元预付款?并分别说明理由。

<4> 、因丙公司的承诺而成立保证合同,该合同的当事人有哪些?

<5> 、甲企业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

<1> 、【正确答案】 甲企业可以将设备提存。根据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本题中,乙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设备,则债务人就可以将设备提存。(2分)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甲企业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甲企业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额并赔偿损失。(2分)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①如果甲企业同意解除合同,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设备。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所以尚未交付的设备就不用再交付。

②如果甲企业同意解除合同,应当向乙公司返还100万预付款。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且预付款不是定金,没有担保的性质。所以,此时甲应当返还乙公司100万预付款。(2分)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甲企业与丙公司。根据规定,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所以,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丙公司与债权人甲企业。(2分)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甲企业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由于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丙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甲企业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2分)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知识点进行考核】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每日一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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