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9-14 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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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善意取得(所有权、他物权都可以)
【考频】★★★
(一)制度价值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
(二)构成要件
1.处分人无权处分
动产必须是占有委托物——自愿交付他人占有
(基于合同、共有关系等而占有)
占有脱离物——遗失物、盗赃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
2.第三人为善意
3.以合理价格转让4.动产已交付;不动产已变更登记
(三)法律后果
取得人取得所有权;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消灭,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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