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9-06 14: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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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税收执法
【考情分析】
考试频率:★★
常考题型:单选题、多选题
学习要求:熟练掌握本考点,能够掌握税款征收管理权限划分,识别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收入划分。
【主要内容】
一、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征收机关 | 征收的税种 |
国税系统 |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
地税系统 | 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部分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
海关系统 | 关税、船舶吨税、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
二、税收收入划分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 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 |
企业所得税:(铁路总公司、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 | |
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 |
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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