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9-04 10: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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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投资方不应确认投资收益的事项有( )。
A、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
B、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而增加的其他综合收益
C、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D、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的属于投资前实现的现金股利
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投资企业应按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选项B,被投资方因发生资本溢价而增加的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方应按享有的份额调整其他综合收益。选项C,投资方应该确认为应收股利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确认投资收益;选项D,长期股权投资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成本法下全部应确认为投资收益。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现金股利并不是在投资前宣告发放的,而是在投资后宣告发放的,成本法下,只要是在投资后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均作为投资收益处理,而不管这里的现金股利是归属于投资前实现的还是投资后实现的,只有在投资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才在投资时单独作为“应收股利”处理。
各选项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A: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B: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C: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D: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该题针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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