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页 > 资料 > 注册会计师 > 税法 > 章节重难点 >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高频考点:税收立法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29 16:28:08

距离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一个多月时间,考生在该时间备考一定要有取舍,将时间更多的用在高频考点以及实战模拟上,为了让考生更加高效的备考,中公会计网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税法高频考点:税收立法,助力考生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同时,也欢迎考生点击加入>>>【2017注会备考④群】:254588397,群里会每天更新考试资讯及资料,供考生学习使用。

【高频考点】税收立法(总论第四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内容。)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

(一)税收立法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民主决策的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二)税收立法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举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举例: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暂行条例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举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在我国,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制定有关税收的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举例:财政部颁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举例: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种暂行条例,都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7年注会1元考试报

2018年注会全国开课啦!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热门标签: 注会考试 税法考点 税收立法 中公会计官方微信:zg1686836365

责任编辑:liangjin

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