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24 14:28:00
今天距离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仅剩50天,中公会计网为帮助备考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备考,特整理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解析,今天中公会计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助力考生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同时,也欢迎考生点击加入>>>【2017注会备考④群】:254588397,群里会每天更新考试资讯及资料,供考生学习使用。
【考点4】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考频】高频
【难度】适中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注意多选):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考题改编·多选题】某外籍个人受某外国公司委派于2016年9月赴中国担任其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离开中国。该外籍个人2016年取得的下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
A.到境内某大学做主题发言取得的收入
B.因在中国任职而取得的境外总公司发放的工资收入
C.将其拥有的境外房产出租给中国公司驻该国常设机构取得的租金收入
D.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使用取得的收入
【答案】ABD。解析:选项C,房产在境外,不属于源自于中国境内所得。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
---|---|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咨询热线(09:00-21:00)
400-605-3513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中公会计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可与小编在线互动, 更有备考干货等你来拿!
中公会计微博
扫描二维码,考试资讯实时推送,更多备考福利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