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页 > 资料 >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章节重难点 >

2017年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15 10:06:51

【例题·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时可以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措施的有(  )。(2014年)

A.查阅、复制被调查经营者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财簿等文件和资料

B.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C.进入被调查经营者的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D.冻结被调查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答案】ABC。解析:选项D: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3.反垄断调查程序

(1)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依举报人的举报对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也可以依职权主动立案。

(2)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否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三)反垄断民事诉讼

1.原告资格

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

2.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的关系

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见,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是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前提条件的。

3.专家在诉讼中的作用

(1)专家出庭就专门问题进行说明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根据这一规定,“原被告双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专家出庭;经人民法院准许,双方聘请的专家都可以出庭并发表专业意见。

(2)专家出具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经人民法院同意,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4.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起算

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诉讼时效的中断

原告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被诉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从其举报之日起中断。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决定终止调查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撒销案件或者终止调查之日起重新计算。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后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重新计算。

(3)持续性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抗辩

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持续超过2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6年)

A.因垄断行为受损的消费者,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的原告

B.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以执行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查处为前提

C.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聘请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发表的专业意见,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据

D.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经人民法院同意或指定的专业人员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视为鉴定意见

【答案】ACD。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是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前提条件的。

2017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7年注会1元考试报 

2018年注会全国开课啦!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热门标签: 注会考试 经济法考点 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 中公会计官方微信:zg1686836365

责任编辑:liangjin

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