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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承担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10 11:07:42

【例题·单选题】甲曾担任某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后因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自被免职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担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该期限是()。(2013年)

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答案】C

【考点5】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管理

1.登记机关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产权登记的年度检查

企业应当于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企业产权登记情况的年度检查工作,并向产权登记机关报送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汇总表和年度汇总分析报告。

3.申办主体

(1)两个及两个以上国有资本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由“国有资本出资额最大”的出资人所在的所出资企业依据其产权归属关系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2)国有资本出资人股权比例相等的,由各国有资本出资人推举一个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所出资企业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其余出资人出具产权登记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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