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6-12 14:53:41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举行,中公会计网为帮助备考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备考,特整理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解析,今天中公会计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会计考点,助力考生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同时,也欢迎考生点击加入>>>2017注会交流⑤群:276801146,群里会每天更新考试资讯及资料,供考生学习使用。
【考点】要约
1.区别要约和要约邀请
含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判断要点:(1)内容具体明确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邀请: 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1)商品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都是要约邀请
(2)商业广告一般是要约邀请,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例题】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10天。问:这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答案】要约。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要约的效力
(1)生效
要约的生效:到达主义,非以知悉为要件
(2)撤回撤销
要约的撤回:生效之前
要约的撤销:生效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注意:不可撤销的要约 ★★
①规定了承诺的期限或明确表示本要约不可撤销;如上例中,规定了承诺的期限,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而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3)失效
承诺期满未作承诺、要约撤销、要约拒绝、实质性变更
注: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D.6月15日
【答案】B。解析:乙公司的表示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所以甲公司的要约失效的时间是6月13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
---|---|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咨询热线(09:00-21:00)
400-605-3513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中公会计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可与小编在线互动, 更有备考干货等你来拿!
中公会计微博
扫描二维码,考试资讯实时推送,更多备考福利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