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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之法律规范的种类

来源:中公会计网 2017-03-16 17:20:11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举行,中公会计考试网为帮助参加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伙伴们备考,特推出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章节重难点知识点讲解,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经济法科目考点之法律规范的种类,助力伙伴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考点:法律规范的种类

难度:简单

考频说明:中高频考点,考点明确,需要考生熟练把握

【内容详解】

(一)法律渊源的种类和制定机关

种类 制定机关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其他附属性宪法性文件(如《选举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
(2)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际条约和协定    

【提示】我国主要继承成文法传统,法律渊源均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

【例题1•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解析:选项A属于法律;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 )。

A.联合国宪章

B.某公立大学的章程

C.《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

D.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答案】AD。解析:选项A属于国际条约和协定;选项B不属于我国法律渊源;选项C:我国法律渊源不包括判例;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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