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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之城市维护建设税

来源:中公会计网 2016-12-02 17:37:41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圆满结束,中公会计网为帮助备考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备考,特整理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解析及备考方法指导,今天中公会计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税法考点之城市维护建设税,助力考生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考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难度:A(A.高频,简单。B.高频,困难。C.低频,简单。D.低频,困难。)

考频说明:出题频率较高,掌握技巧,迅速解题

【内容详解】

一、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建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税率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具体规定是:

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特殊规定

代征代扣城建税——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代征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

三、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包括被查补的上述三项税额,但不包括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非税款项。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免抵的增值税。

【注1】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注2】城建税计税依据包括和不包括的内容

包括 不包括
1.纳税人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三税”
2.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三税”
3.纳税人出口货物被批准免抵的增值税额
1.纳税人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额
2.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税
3.非税款项(被加收的滞纳金、罚款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规定的有( )。(2007年)

A.偷逃营业税而被查补的税款

B.偷逃消费税而被加收的滞纳金

C.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D.出口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ACD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提示】城建税的税额计算,要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结合起来掌握。

【例题·单选题】位于市区的甲企业2015年7月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1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2015年)

A.3.25万元

B.4.9万元

C.3.5万元

D.4.55万元

【答案】D

【解析】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0+15)×7%=4.55(万元)。

【例题·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09年3月份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60万元。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万元。(2009年)

A.14

B.18.2

C.32.2

D.39.34

【答案】A

【解析】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562-102-260)×7%=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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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兜兜有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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