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5-08-04 15:38:13
中公会计友情提示目前已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会计》基础考点: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内容导航】: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二章金融资产第四节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内容。
【知识点】: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贷款和应收款 项的会计处理 |
初始计量 |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 |
后续计量 |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
处 置 | 处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一)贷款
1.未发生减值
(1)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
借:贷款——本金(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收回贷款时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差额)
2.发生减值
(1)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提示】为了区分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当贷款发生减值时,要将“贷款(本金、利息调整)”转入“贷款——已减值”,这样做的目的便于金融业加强贷款的管理。
(2)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3.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4.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中公会计专业师资研发队伍,本知识点来源中公会计内部研发资料,您可咨询客服获得中公会计相关图书资料购买链接,或者报名中公会计培训,免费获得相关注会学习教材。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新浪微博 |
官方微信 |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咨询热线(09:00-21:00)
400-605-3513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中公会计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可与小编在线互动, 更有备考干货等你来拿!
中公会计微博
扫描二维码,考试资讯实时推送,更多备考福利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