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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第七章投资性房地产:特征和范围

来源:中公会计 2014-11-24 11: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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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和范围:

1.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是一种经营活动;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有两种后续计量模式。

2.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①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房屋等。

②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企业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③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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