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6-07-22 11:52:02
会计从业资格证,这个词对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会计从业人员必备的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的敲门砖,是成为会计工作者的必要条件。若想获取该证,必须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共考察三门课程,分别是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以及会计电算化,考察知识相对来说比较基础,考试难度不大。中公会计考试网为大家分享《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复习的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大家,祝大家顺利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规内容,以至于很多人在学习这门课程时就靠死记硬背,认为在考前突击背书就可以,不需要多花心思来面面俱到的复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教材的内容有其逻辑性,通过掌握其逻辑性,才能快速理解教材知识,使记忆加深。我们将法律法规知识分为三类,依次为公理类,定理类,及无理类。定理类尤为重要,教材内容的逻辑性及会计从业考试的主要考点都集中在。
一、公理类
这类法律法规具有公理性质,人们根据自己的正义理念就可以理解这类法律法规。比如《会计法》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禁止性规定里有:“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这条规定就是具有公理性质的,即使对会计一无所知的人,按照正义的理念也会明白这样做是被禁止的。再比如《银行结算办法》里规定的”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付“这三原则也是公理性质的,特别是”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简直是 最朴素的公理。
二、定理类
与数学里面”定理“这一概念有些相似,指用来推断证明。具体到《财经法规》的话,就是说这类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逻辑的,可以通过其他知识推理出来的。对于这类法律法规考生要仔细、严密地分析其逻辑性,深刻理解为什么要这样规定,这样一来才 不容易遗忘或是在使用的时候做出错误的判断。比如《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里面规定“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变造与伪造是两种不同的性质的造假,变造可以说是偷梁换柱,而伪造则是无中生有,但是为什么把签章的变造规定为“属于伪造”呢?实际上签章对变造后的签章人来说,本来自己没有在票据上签章,而现在票据上有了自己签章,这对他而言就是无中生有。这与变造其他内容并不改变票据或结算凭证上面的签章人是不同的,这就是“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这一规定的内在逻辑。
三、无理类
说是无理,但也是有点道理的,只不过道理比较模糊,这类法律法规就需要死记硬背了。比如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数额多少的规定,自然要依据违法情节的轻重,违法情节轻的罚款数额小,违法情节重的自然罚款数额大。像这类涉及生硬数字的法律法规就需要记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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