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5-07-29 09: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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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清查的概念与意义
财产清查是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清查制度,加强管理,以保证财产物资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具体而言,财产清查的意义主要有:①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②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③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一)按照清查范围分类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包括属于本单位和存放在本单位的所有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各项债权债务。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2)财产物资,包括在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包括各项应收款项、应付和应交款项以及银行借款等。全面清查,可以准确地掌握本单位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的真实情况;但全面清查内容多,范围广,参加的人员多,花费的时间长,一般适用以下几种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地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按《会计法》规定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在调离工作前需进行离任审计,其中包括全面经济责任审计,为此需进行全面清查。
【例9—1】(多选题)下列关于全面清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年终决算前,为了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B.单位成立、撤销、分立、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需进行全面清查
C.开展清查核资,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D.单位财务负责人调离工作,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答案】AC选项B,单位撤销、分立、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需进行全面清查,单位刚成立不需要进行全面清查;选项D,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需要进行全面清查,不是财务负责入。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查。局部清查范围小,涉及人员少,但专业性较强,其清查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强的财产,一般包括:
(1)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应于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2)银行存款,出纳人员每月至少应同银行核对一次。
(3)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等,年内应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对各种贵重物资,每月应盘点一次。
(4)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一至两次。
【例9—2】(多选题)下列关于局部清查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
B.一般而言,对于贵重财产物资,每月都要进行清查盘点
C.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参与人员少,但专业性很强
D.一般而言,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财产物资应根据需要随时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答案】ABCD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查。局部清查范围小,涉及人员少,但专业性较强,其清查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强的财产。
(二)按照清查的时间分类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根据事先计划或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间安排对财产所进行的清查。这种清查对象的范围。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例如,在年末、季末、月末结账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可以在编制会计报表前对于所发现的账实不符的情况,调整有关账簿记录.使账实相符,从而保证会计报表资料的客观真实性。
【例9—3】(判断题)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进行。( )
【答案】×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进行。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没有安排计划,而是根据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清查。这种清查对象的范围可以是局部清查,也可以是全面清查。一般适用以下几种情况:
(1)更换财产物资、库存现金保管人员,为了分清经济责任,要对其所保管的财产物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
(2)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损失,为了查明损失情况,要对受损财产物资进行清查。
(3)有关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检查,为了验证会计资料的可靠性,要按检查的要求和范围进行清查。
(4)进行临时性清产核资,对某些要求清查的资产进行清查。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三)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分类
1.内部清查
内部清查是指由本单位内部自行组织清查工作小组所进行的财产清查工作。大多数财产清查都是内部清查。
2.外部清查
外部清查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司法部门、注册会计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情况需要对本单位所进行的财产清查。一般来讲,进行外部清查时应有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财产清查既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又是财产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企业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一般包括以下程序:①建立财产清查组织;②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③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④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⑤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⑥填制盘存清单;⑦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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