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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黄金考点:现金结算的范围

来源:中公会计 2015-01-22 10: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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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结算的范围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款项结算起点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除上述第 5、6 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经典例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有()。

A.职工工资、津贴

B.购买国家专控商品

C.个人劳务报酬

D.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答案】 B 。解析: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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