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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黄金考点:会计工作交接

来源:中公会计 2015-01-20 1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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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二)交接人员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其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典例题】

【单选题】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

A.一般会计人员 B.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C.单位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

【答案】C 。解析: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单位负责人。

【单选题】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发现“白条抵库”时,应采用的做法是( )。

A.由监交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B.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C.由接管人员在移交后负责查清处理

D.由会计档案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答案】B。解析: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发现“白条抵库”时,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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