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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黄金考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来源:中公会计 2015-01-19 14: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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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

(2)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 小时。

(4)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经典例题】

【判断题】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

【答案】对。

【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少应为( )。

A.20 小时 B.24 小时 C.48 小时 D.68 小时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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