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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黄金考点:会计法律制度

来源:中公会计 2015-01-13 17:25:51

北京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报名期,尚未报名同学可进行报名,由于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1月15号结束,未报名同学可咨询中公会计在线客服或者直接拨打中公会计免费电话:400-605-3513,提高报名成功率。以下为中公会计为能帮助学员提前备考总结的财经法规黄金考点,更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您可加入中公会计2015北京会计从业考试群21946592。

会计法律制度分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在会计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是依次减弱的,除单位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以外,就是会计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低。

【典型例题】

【判断题】会计行政法规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高的法律规范,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

【答案】错。解析:会计法律制度分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在会计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是依次减弱的。会计法律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高的法律规范,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判断题】《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法律效力高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答案】对。解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会计行政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其中的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效力。

中公会计提醒您:北京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报名中,请尚未参加报名学员注意报名时间,以下为中公会计推荐阅读文件,希望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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