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
财务工作的交接虽然不是我们会计人员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但却是我们从事会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做好财务工作的交接对明确前后会计人员的责任有着重要意义。下面就介绍一下财务交接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交接时间要明确,各方责任要明确。这是对财务交接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交接的过程写“移交书”的形式来完成,“移交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⑴写清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移交人就是企业的前任会计人员;接交人是新任会计人员;监交人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比如企业的经理或财务总监。
⑵注明移交时间。移交时间是交接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事项,它能够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期间。
⑶写清移交事项,具体包括:
①会计账薄。包括总账及各明细账,并且要对总账和明细账进行核对。
②财务报表。装订后与会计账薄进行核对。
③各种企业持有的有价证券。
④各种证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发票领购证、开户许可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明等。
⑤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要写清发票的领购数量、已使用数量、未使用数量,并且标明其号段。
⑥各种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等。
⑦其它注意事项。
⑷移交书的右下角应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共同签字,并且一式三份,各执一份保留。
三、在财务工作交接时,如果某些文件已经丢失,应在移交书中注明。
四、交接过程必须有监交人。如果前任会计人员已离开企业,应由监交人代替前任会计人员移交,并在移交书中说明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