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页 > 资料 > 会计从业 > 会计基础 > 每日一练 >

会计基础知识重点讲解:会计基础

来源: 2014-08-22 10:04:28

会计基础知识重点讲解-会计基础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二、概念
  1.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费用。
  权责发生制原则主要是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即在该期间产生了收款的权利,则在该期间确认收入增加;在该期间产生了付款的责任、义务,则在该期间确认费用增加,而不管款项是否收付。
  2.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核算,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真实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经济业务

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1.10月10日销售同时收款

10月,即销即收

 10月

2.10月10日收款,合同约定12月10日交付商品

12月,预收账款

 10月

3.10月10日销售,12月10日收款

10月,应收账款

 12月

4.10月10日购入办公用品一批且付款

10月,即付即费

 10月

5.10月10日预付明年全年房租

明年各月,待摊费用

 10月

6.10月10日预提当月房租(协议约定全年房租于年底一次付清)

10月,预提费用

 12月


   

        

热门标签: 中公会计官方微信:zg1686836365

责任编辑:offcn

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