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4-08-11 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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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1.“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7个)
2.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3.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我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提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例题·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有( )。
A.保险业
B.修理业
C.服务业
D.建筑业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保险业、服务业、建筑业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修理业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例题·判断题】中国的A公司向美国的W公司出售了一项专利技术,取得专利权转让所得1600万元人民币,已知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税率5%,则A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80万元。(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中国的A公司向美国的W公司转让专利技术,接受单位不在中国境内,不用交营业税。
(二)营业税纳税人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特殊规定: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以谁的名义对外经营,就以谁为纳税人。
(2)铁路运营业务——看名字
2.扣缴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为5%;
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事先确定采用而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1.以营业税全额计税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同增值税)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①离婚财产分割;
②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③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④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两次营业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以余额计税的情形:
(1)承揽的运输业务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业务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建筑分包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除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缴纳增值税)
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对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5)以余额为营业额的有关扣除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3.由税务机关核定或以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的情形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发生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组价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4.需要注意的其他情况
(1)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3)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4)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例题·单选题】某卡拉OK歌舞厅某月取得门票收入为60万元,台位费收入30万元,相关的烟酒和饮料费收入20万元,鲜花和小吃收入10万元,适用的税率为20%。该歌舞厅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12
B.18
C.22
D.2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60+30+20+10)×20% =24(万元)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生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1)+(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其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两次营业税)
2.纳税期限
营业税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注意】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进行区分
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地点——实行属地征收管理
(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应当向其土地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题·判断题】2010年8月,甲市A公司因调整公司经营战略,将其拥有的乙市一处办公用房卖给丙市B公司。该办公用房的销售合同在丁市签订,并已预收部分房款,则A公司出售办公用房营业税纳税申报的地点为甲市。(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应当向其土地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公用房在乙市,则A公司出售办公用房营业税纳税申报的地点为乙市。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收益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2.区分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 |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
|
非居民企业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交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A.设在北京市的某国有独资企业
B.依照百慕大法律设立且管理机构在上海的某公司
C.总部设在上海的外资企业
D.依照美国法律成立,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某公司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A、B、C都是居民企业。
【例题·判断题】A企业是按美国法律成立总部设在纽约的公司,在我国没有设立办事机构,因此,在我国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看A企业有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如果有,则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
3.小型微利企业为20%;
4.非居民企业依法定税率20%减半征收。(实际税率为10%)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有( )。
A.15%
B.20%
C.25%
D.33%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税率:(1)基本税率为25%;(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3)小型微利企业为20%。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
(1)货币形式收入;
(2)非货币形式收入。
2.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条件:持有12个月以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条件:持有12个月以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注意】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要分清。
【例题·单选题】下列收入是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转让财产收入
B.财政拨款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不征税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转让财产收入是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是免税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
(1)项目
①成本;
②费用;
③税金;
【注意】税金中无增值税,也不包括企业所得税。
④损失;
【注意】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
⑤其他支出。
(2)具体规定
第一,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第二,五险一金(养、医、工、失、生、住)+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三,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第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例题·判断题】某公司2011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用300万元贷款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0.5万元的向非金融企业借入的与银行同期的生产周转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该公司2011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28.5万元。(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可扣除的银行借款利息费用=300×8%÷12×9=18(万元);
向非金融企业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100×8%÷12×9=6(万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该公司2011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18+6=24(万元)。
第五,费用化的汇兑损失。
第六,福利费、公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规定:
①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②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拨缴的工会经费。
③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化妆品的企业,2011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万元,则税前可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 )元
A.106
B.97.4
C.99.9
D.108.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项目 |
限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 |
可扣除额 |
超支额 |
工会经费 |
540×2%=10.8 |
15 |
10.8 |
4.2 |
职工福利费 |
540×14%=75.6 |
80 |
75.6 |
4.4 |
职工教育经费 |
540×2.5%=13.5 |
11 |
11 |
0 |
合计 |
540×18.5%=99.9 |
106 |
97.4 |
8.6 |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3000+300+100=3400(万元);
转让商标所有权、捐赠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范畴,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第一标准为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
第二标准为限度计算:3400×5‰=17(万元);
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7万元。
第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题·单选题】2011年某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l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5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10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2009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 )万元。
A.310
B.312.5
C.325
D.33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可扣除业务招待费=2000×5‰=10(万元)<30×60%;可扣除广告费、业务宣传费=2000×15%=300(万元);合计可扣除10+300=310(万元)。
第九,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十,依法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第十一,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第十二,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十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第十四,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但下列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准扣除:(会计准则规定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⑦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五,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但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②自创商誉;
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六,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①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②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③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④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5.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注意】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4)公益救济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
(5)企业为投资者或者一般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企业财产保险 |
准予扣除。 |
“五险一金” |
准予扣除 |
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
准予扣除 |
特殊工种职工人身安全保险费 |
准予扣除 |
商业保险费 |
不得扣除 |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企业为其职工支付的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为其职工支付的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都可以扣除;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养老分红型保险费与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家庭财产保险费不可扣除。
(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包括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6.亏损弥补
(1)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2)企业纳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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