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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劳动仲裁的申请

来源:中公会计 2017-10-24 11: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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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申请

(1)向谁申请?

①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政府决定设立,但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2)申请时效

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案例】王某在甲公司工作,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拟申请仲裁(不考虑中止、中断)。

(1)如果王某2015年1月1日得知甲公司未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并以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不论王某和甲公司是否终止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月1日。

(2)如果甲公司自2012年2月2日起就开始拖欠王某工资:①王某一直忍气吞声,继续与甲公司维持劳动关系,则劳动仲裁时效一直不起算;②如果王某在2015年8月1日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则王某就甲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1日。

③仲裁时效的中断与中止


事由

效果

仲裁时效的中断

(1)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

(2)当事人一方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的中止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相关链接】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申请形式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但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劳动仲裁的基本制度

(1)公开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2)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3)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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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hui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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