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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试用期

来源:中公会计 2017-10-09 10:09:31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首先需要大家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初级会计拿高分的关键在于掌握基础知识,然后灵活运用到考试中,下面中公会计整理了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希望大家学好理论知识,熟练实操技能,成功拿下初级证书。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九、试用期(★★★)

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的期限

(1)最多可以约定多长时间的试用期?

适用情形

试用期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

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约定的试用期应当≤1个月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

约定的试用期应当≤2个月

(1)3年≤劳动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约定的试用期应当≤6个月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约定试用期的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①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②试用期结束后,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与该劳动者再约定试用期;

③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该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4)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1·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为(  )。

A.50%

B.60%

C.80%

D.70%

【答案】C

【例题2·判断题】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答案】√

【例题3·多选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试用期所作的下列约定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乙公司与赵某订立1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其试用期2个月

B.丁公司聘请李某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约定其试用期半个月

C.丙公司与白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其试用期4个月

D.甲公司与陆某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其试用期1个月

【答案】AC

【解析】(1)选项A: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2)选项B: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3)选项C: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4)选项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例题4·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约定试用期

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C.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D.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应约定试用期

【答案】BC

【解析】(1)选项AD: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2)选项D: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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