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22 09: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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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第一章资产第六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
【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的除外(例外情形)。
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提示】投资企业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企业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解释:对于上述权益性投资,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通过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处理,一部分(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处理,也就是说对同一个投资可以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现实中这种情况是不常见的,但是如果满足上述规定,就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进行核算。
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应设置的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持有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采用权益法的,应当分别“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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