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11 1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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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内容。
【知识点】: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
(2)同一机关制定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案例】《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的,当两个文件存在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 |
新法优于旧法 | 【案例】经济补偿的计发办法(分两段计算):2008年1月1日前的,按当时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后的,按新法执行 | |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 由国务院裁决 |
(3)不同机关制定
相互关系 | 法的冲突 | 裁决机构 | |
“同门”兄弟之间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 由国务院裁决 | |
“不同门”兄弟之间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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