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08 10:19:34
提前备考,胜人一筹,距离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还有好几个月时间,有些同学已经开始备考了,而有些同学却还在等待中。学习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需要进过预习、基础、强化及冲刺阶段的不断学习,才能吃透书中知识点,在考试时才能做到胸有成竹。下面中公小编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
第二章
【考点1】工伤保险
【难度】较难
【考频】一般
(一)保险费的缴纳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链接】生育保险职工也不缴纳。
(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
(1)应当认定——“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视同工伤——“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认定工伤——“自找”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①故意犯罪;
②醉酒或者吸毒;
③自残或者自杀。
2.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功能障碍分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
(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有( )。
A.赵某在上班途中,被违章驾驶的机动车撞伤
B.因离职补偿发生争议,钱某在办公室被离职人员赵某打伤
C.孙某在工作期间因醉酒发生事故受伤
D.李某于外地出差期间因嫖娼被流氓打伤
【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认定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选项C中孙某是因醉酒发生事故受伤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选项D中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视同工伤的有( )。
A.工作期间在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B.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C.在上班途中,由于非本人责任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
D.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
【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工伤认定。选项B、C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不是视同工伤的情形。
(三)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①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②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③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④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转为享受伤残待遇。
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负责到底)
(2)其他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生活护理费
(3)伤残津贴
【注意】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10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工亡待遇
前提条件:职工“因工”死亡和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原因导致死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意】1-4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可以享受(1)、(2)
【例题·单选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
A.5倍
B.10倍
C.15倍
D.20倍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五级、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链接】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与其经济补偿。
【总结】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待遇
医疗期 | 停工留薪期 | |
适用范围 |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 因工负伤 |
期间 | 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 12个月+12个月 |
工资待遇 | 当地最低工资的80% | 不变 |
期满后未康复 | 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 |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合同解除 | 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 | 1—4级不得解除;5、6级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7—10级合同期满或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 |
(五)工伤期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特别规定
1.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2.因工致残享受伤残津贴的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改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4.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2014年下半年,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发生下列事实:
(1)9月5日已累计工作6年且本年度从未请假的杨某向公司提出年休假申请。
(2)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范某在国庆期间加班4天,其中占用法定休假日3天,占用周末休息日1天。范某日工资为200元。
(3)10月20日尚处于试用期的马某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住院治疗2个月。
(4)11月10日公司通过口头协议聘用郑某从事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1个月。12月29日公司发现郑某与乙公司也订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便通知郑某终止用工。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杨某可依法享受的最长年休假期限是( )。
A.15天
B.5天
C.20天
D.10天
【答案】B。解析: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杨某累计工作6年,所以年休假最长5天。
2.甲公司向范某支付国庆期间加班工资拟采取的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事后未安排范某补休,向其支付2200元的加班工资
B.甲公司事后安排范某补休周末休息日,向其支付1800元的加班工资
C.甲公司事后安排范某补休国庆节当天法定休假日,向其支付1600元的加班工资
D.甲公司事后安排范某补休国庆节3天法定休假日,向其支付400元的加班工资
【答案】AB。解析:未安排调休的,加班工资=200×300%×3+200×200%×1=2200元。安排补休周末休息日的,加班工资=200×300%×3=1800元。法定休假日补休的,依然要支付加班工资
3.关于马某受伤住院治疗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尚处于试用期,马某此次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B.因在上班途中,马某此次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C.甲公司可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马某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
D.甲公司应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向马某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
【答案】D。解析: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关于甲公司与郑某之间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郑某可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可随时通知郑某终止用工
C.甲公司与郑某可订立口头用工协议
D.郑某有权与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订立劳动合同
【答案】BCD。解析: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
中公会计全新推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面向全国开课,课程包括全程精讲班、全程精讲强化班、全程精讲协议班、题海班、冲刺串讲班等多种辅导班次,为学员扫除学习障碍,顺利取得初级职称证书。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可点击加入>>> 2018初级会计交流④群:653830236 ,群内会发布考试相关资讯,同时还会免费提供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会计 |
---|---|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咨询热线(09:00-21:00)
400-605-3513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中公会计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可与小编在线互动, 更有备考干货等你来拿!
中公会计微博
扫描二维码,考试资讯实时推送,更多备考福利等你来!